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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须知

    为了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利用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增加怕器文物类别及数量,使文物得烈更好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双饭纳陵族自治州族博物馆文博事业发展实际,但导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向我馆细赠文物。 

一、接受捐赠文物范围、类别

(一)范围
具有合法来通的个人、法人和莫他组织所厕多历史不物、民俗文、革命文物及草他反限地方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的文物或老物等
(二)类别
1.历史文代类:石喘、铁、陶照、瓷照、玉器、计照、青纲器、读照。书面、石刻、纺车品、牙类剧品、角续用航、木构件,钱币、化石等。
2.民俗文化类:书法会画、美木、工艺艺术作品及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
3.文商步:图书容料、图片、文献、手稿、传单、杨适、证件、离字、信件、帮证、印靠、隐图、南机、赠甜、城期、图纸等。
二、文物捐赠原则、方式  
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以文物或物品来源合法为前提,接受个人、集体以及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无偿捐献。
三、捐赠时间  
公告发布之由起至2023年8月31日截止
四、遴选和登记
捐赠物应真实可靠,具有一定价值。对入藏指赠物,馆方给捐赠人开具凭证,并做好入选藏品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酌情公布和鸣谢。
五、表彰  
博物馆将给捐赠者颁发证书,在陈展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及文物出处。
六、文物捐赠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91-8930559(办公室)
                 0691-8930999(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庄尖路

文物征集

为全面展示长城历史文化,充分挖掘西双版纳文化资源,同时对现有展陈改造提升,需进一步充实完善长城文物藏品,形成收藏体系。现西双版纳民族博物馆面向国内外公开征集文物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长城遗址本体修建、发展过程中留下的有关材料工艺、形制图样、施工管理、营造技术、历史沿革、古籍善本、档案图录、拓片印谱等实物、照片及文献资料、建造工具等。

(二)反映与体现历代西双版纳作为军事防御体系功能的重要物证。

(三)反映与体现围绕西双版纳而发生的战争、经济、贸易、文化交流与文学艺术情况等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要作品的物证。

(四)有关西双版纳文化与西双版纳精神形成的描述与传播的物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包括不同时期以长。